公告日期:2023-02-2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12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XINXIANG CHEMICAL FIBER CO., LTD.(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二〇二三年二月公 司声明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预案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3、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7、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特别提示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获得有权国家出资企业白鹭集团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0 万股(含本数),占本预案公告日前公司总股本的 20.45%,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现金分红、派息等除息事项或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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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000949股吧 http://000949.h0.cn公司名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sz000949
市场类型:主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化纤
所属地区:河南
公司全称: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xiang Chemical Fiber Co.,Ltd.
公司简介:新乡化纤公司是我国生产化纤纺织原料的大型一类企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在中国粘胶纤维行业中名列前茅,公司主要产品有半连续纺粘胶人造丝、连续纺粘胶人造丝、粘胶短纤维、涤纶民用长丝、氨纶共五大系列300多个品种。近年来又相继研制出了有色粘胶纤维、竹浆粘胶...
注册资本:1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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